2022年海口秋季幼儿园招生工作方案出炉(7月17日17:00入园网上申请截止)
一、招生对象
1.小班的招生对象为2019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幼儿。中班和大班插班生年龄下限依次前移一年。
2.幼儿具有海口市户籍;幼儿为非海口市户籍的,需父母至少一方具有海口市户籍或持有《海口市居住证》。
3.幼儿健康体检需合格。
二、招生时间
2022年秋季学期,全市幼儿园招生时间为7月10日-8月15日。其中,公办幼儿园为7月10日-7月31日。民办幼儿园为7月10日-8月15日。
三、公办幼儿园招生
程序及日程安排:
网上申请(7月10日9:00-7月17日17:00)
申请就读公办幼儿园,须登录“海口市公办幼儿园入园申请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学位。
资格审核(7月24日前)
通过海南省大数据核验幼儿年龄、户籍、居住等网上申请信息,教育主管部门、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
摇号派位(7月28日前)
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摇号派位确定录取名单。
录取注册(7月31日前)
幼儿园通知监护人办理录取注册手续。
四、民办幼儿园招生
程序及日程安排:
网上申请(7月10日9:00-7月31日17:00)
申请就读民办幼儿园,须登录“海口市民办幼儿园入园申请服务平台”进行网上申请学位。
资格审核(8月10日前)
通过海南省大数据核验幼儿年龄、户籍、居住等网上申请信息,教育主管部门、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
录取注册(8月15日前)
符合条件的幼儿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全部录取。超过招生计划数时,通过抽签、摇号等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五、政策解答
问题一:幼儿园招生工作原则有哪些?
(一)市级统筹,以区为主。
(二)规范程序,接受监督。
(三)户籍优先,分类保障。
问题二: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市直属公办幼儿园面向全市招生。
区属公办幼儿园面向全区招生,招收实际居住在本区的幼儿。
小区配套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条件的本小区业主子女,有剩余学位的面向社会招生。
问题三:如何申请我市幼儿园学位?
申请我市幼儿园学位,监护人须进行网上申请。登录入口:“海口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海口市教育局、海易办App。
问题四:网上申请注意哪些事项?
监护人根据申请平台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登记。
网上申请不分先后次序,监护人合理安排网上申请时间,不要等到最后一个小时再提交,扎堆提交可能造成网络阻塞,影响提交结果。
在网上申请截止时间前可对网上申请信息和事项进行修改,申请平台以网上申请截止时填报信息为准。不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申请平台进行申请的,视为放弃。
问题五:网上申请可填报几所幼儿园?
网上申请公办幼儿园的,可最多选择2所;网上申请民办幼儿园的,可选择1所。监护人按意愿自行申请(可同时填报)。
问题六:网上申请信息如何审核?
网上申请信息将通过海南省大数据对年龄、户籍、居住等信息进行比对核验。幼儿园按照比对核验结果作出审核意见。
问题七:审核结果在哪里查看?
审核结果在幼儿园公示。申请公办园的,监护人也可在申请平台查看审核结果。
问题八:对审核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对公示有异议的,监护人可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幼儿园提出异议。
问题九:公办幼儿园如何摇号?
公办幼儿园摇号工作统一使用“海口市公办幼儿园招生公开摇号系统”进行,按以下程序组织:
1.教育部门聘请公证机构对摇号派位工作进行公证。
2.公办幼儿园从幼儿网上申请信息中随机邀请若干名家长到现场参与监督整个摇号过程。
3.现场导入所有符合条件的幼儿网上申请登记信息至派位专用电脑。
4.按照幼儿园的招生计划,随机摇取拟录取幼儿名单。同时随机依次摇取不少于10名递补幼儿名单。
5.公证员宣读公证词。
6.当场导出摇号结果存档。
7.幼儿园在申请平台、幼儿园网站(微信公众号)、公示栏等处对摇号结果进行公布。
对公示有异议的,监护人可在公示截止时间前向幼儿园提出异议。
问题十:为什么要摇出递补幼儿名单?
如出现拟录取幼儿体检不合格、主动放弃学位、逾期不交材料等导致名额空缺的情况时,将从递补幼儿名单中依次等额递补。如拟录取名单没有出现空缺情况,递补名单将不会被启用。补录幼儿以幼儿园通知为准。
问题十一:录取注册要注意什么?
幼儿园会通知被录取幼儿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到幼儿园办理录取注册手续。监护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逾期不办理的,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问题十二:幼儿健康体检去哪做?
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第十条:“幼儿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入园前,监护人可合理安排时间自行携带幼儿到我市有保健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做健康体检。
识别二维码,可查看《海口市具有儿童保健资质的医疗机构名单》(市卫健部门提供)
问题十三:严肃入园纪律方面有什么要求?
幼儿园严格执行教育部门统一规定的招生工作时间和程序。
幼儿园不得收取学位费(占位费)、赞助费等相关费用,不得跨学期预收保教费,严禁以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生。
对存在违规行为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